关于报销市内出租车费用使用电子票据
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使用会计票据,鉴于南昌市出租车原定额票据已改为电子票据(如有继续使用原定额票据的出租车可向6506001投诉),经研究,从2008年10月13日起计划财务处及学校各级财务部门将停止报销南昌市出租车原定额票据,因工作外出需要乘坐出租车的,一律凭电子票据据实报销。
二OO八年九月十八日
二OO八年九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