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铁路火车票数电票的通知
各位教职工:
为落实国家政策,规范发票报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铁路客运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公告》(2024年第8号)的要求,学校自2024年11月1日起启用火车电子发票报销工作。
通知如下:
1、所有人员因公出差等取得的火车票,自2024年11月1日起,可选择用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进行报销。发票样图如下。
注意:如果需要报销,购买方信息必须是单位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根据铁路部门的规定,乘车日期在2025年9月30日前的纸质火车票仍然可以报销。但为了更好更快适应火车电子发票的规定,鼓励大家尽量使用电子发票进行报销。
3、乘车人员在行程结束或者支付退票(改签)费用后180天内,登录本人铁路12306(包括网站和移动客户端)账户申请开具电子发票,购买方名称必须开具为南昌航空大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60000491012291R),如果未开具,请自行红冲后重新开具,否则一律不予报销。乘车人员可通过铁路12306或个人所得税App查询、下载电子发票。具体开具流程见附件3。
4、如果发生退票的,退票费也需开具电子发票。退票发票样图如下。
5、其他关于火车票报销标准及时间等问题,仍然参照学校制度执行。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铁路客运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公告》(2024年第8号)
附件2.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铁路客运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公告》的解读
附件3. 铁路客运电子发票开具流程、换开流程;
附件4. 铁路客运电子发票常见问题解答。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铁路客运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公告.pdf
附件2:关于《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铁路客运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公告》的解读.pdf
计划财务处
2024年11月13日